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救護人員替楊男包紮擦藥。(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峽一名楊姓男子,日前晚間在家中保養女友弟弟送給他的獵槍時,不慎走火,臉頰右側遭喜樂釘子彈中的火藥給灼傷,所幸意識清醒,無須送醫也並無生命危險,後續三峽分局獲報派員趕到現場釐清後,由於楊男具有原住民身分,因此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函送法辦,將裁處2千到2萬元罰鍰。
▲警方到場盤查楊男身分。(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具有原住民身分的21歲楊姓男子,本(6)月9日下午3時許,在三峽大埔路住處保養獵槍時,卻不慎走火,右側臉頰不慎被喜樂釘的火藥給灼傷,所幸意識清醒並未送醫,三峽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由副分局長林志學親自到場指揮後續偵辦與釐清案情狀況。
▲警方查扣獵槍。(圖/翻攝畫面)
警方追查發現,楊男並未申請槍枝,所持有的獵槍是女友的弟弟送給他的,平時家人就經常告誡他不要玩槍,槍枝並未登記,是違法的,未料,楊男卻屢卻不聽,導致槍枝走火。
▲警方查扣鋼珠彈430顆。(圖/翻攝畫面)
警方在屋內查扣獵槍1把、鋼珠彈430顆、已使用的喜樂釘2顆、未使用10顆,全案訊後依法函送法辦,《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規範,將處楊男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查扣使用過、未使用過的喜樂釘共計12顆。(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