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6/22 08:05 發稿 | 11:05 更新:新增影音 】
▲14人遭聲押。(圖/翻攝畫面)
警界驚爆集體貪瀆重大風紀案件!檢調掌握情資,指新北、桃園、新竹三地多名警員跟租賃、代檢業者合作,鑽法規漏洞開立假紅單,讓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再利用重新領牌的手法讓車輛得以重新上路。昨(21日)調查局派出大批人力,約談包含9名警員在內的38名被告,以及41名證人;經漏夜偵訊後,包含6名業者、1名代檢廠、7名警員等14人遭聲押。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倘若民眾駕駛汽車時危險駕駛、惡意逼車、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等違規行為,可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對於租賃業者而言,自然希望車輛可以持續出租,因此透過代辦業者聯繫警方,再把違規車輛開上道路,警員依法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紅單,「吊扣」牌照處分將會變成「吊銷」,租賃業者僅需繳交罰款即可重新領牌,繼續出租車輛賺錢,每部車警方可抽數萬元回扣,一個月下來進帳不少。
▲▼檢調約談9名警務人員、證人及業者等共79人。(圖/翻攝畫面)
對此,新北市警局表示,110年10月1日,本局接獲民眾檢舉,隨即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當時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5名警員,疑似配合代辦業者大鑽交通法規漏洞,讓原本危險駕駛、超速60公里或無牌等吊扣違規車輛,再次行駛於一般道路上,警員則協助開立吊銷牌照之舉發單,代辦業者即可前往監理單位重新驗車並領照,藉以規避車輛無法使用之問題,經調查後發現5名警員經手800多件未懸掛車牌告發案件,疑與業者有對價關係,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檢調昨兵分多路搜索,約談包括新北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派出所、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信義派出所,桃園市平鎮分局警備隊,及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的9名警員、業者及相關證人等共79人釐清案情。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最終14人遭到聲押,其中包含6名業者、1名代檢廠、7名警員;另有12人以3萬至10萬元不等交保,而其餘12人則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