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鄭餘蓉報導
▲林女與賴男在影廳內發生爭執。(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Pixabay)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去(2021)年11月7日前往某影城看電影,因踢椅子問題與賴姓男子在影廳內發生爭執,事後兩人又在電梯口前起衝突,期間賴男以「大嬸」稱呼林女,這一句話瞬間激怒林女,氣得她出拳毆打並徒手拉扯賴男頭髮,嘴裡還大罵「臭俗辣」、「嘴巴這麼X啊」。事情鬧上法院後,台中地院於今(2022)年6月依傷害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女事後坦承確實有出言辱罵,也有揮拳、拉扯賴男頭髮,卻強調沒有打到賴男,之所以批評賴男是「臭俗辣」、「嘴巴這麼X啊」這些話,是因為對方一直罵她大嬸,還說出攻擊言語,才會讓她的情緒失控。
針對林女辯稱「沒有打到對方」一事,判決書指出,賴男提出的診斷證明書,所載的傷勢、部位與賴男指述遭林女拉扯頭髮、出手攻擊頭部的經過並無不符,可見賴男陳述實屬有據;另據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勘驗結果顯示,林女除了出手拉扯頭髮之外,確有出手揮拳攻擊賴男左側頭部及頸部。
台中地方法院審酌,林女未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解決糾紛,率爾出手揮拳攻擊賴男頭部及頸部、拉扯頭髮,導致對方受傷;還在影城電梯口前出言侮辱,貶抑對方名譽、人格,所為實可非議,且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也沒有積極和解或賠償等具體作為,難認有悔悟之意,決定依傷害罪判處林女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