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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偷吃「需要洩洪一下」科技公司前女總怒告 獲賠1千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女總座丈夫明明簽了協議不能再偷吃,卻仍外遇13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總座丈夫明明簽了協議不能再偷吃,卻仍外遇13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灣英特爾一位前女總經理日前發現丈夫外遇,要求丈夫簽下協議書保證不再犯,沒想到丈夫又偷吃另名女子13次,氣得女總座向丈夫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否認外遇的說詞無從採信,判決丈夫敗訴,應全數給付。

根據判決,這名前女總經理和丈夫於1992年結婚,8年後,女總座發現丈夫和酒店小姐發生性關係,還被盜刷信用卡,氣得對酒店小姐提告,並要求丈夫簽下協議書,承諾不會再偷吃,否則需賠償1000萬元。但讓女總座想不到的是,協議書才簽了7天,丈夫竟又與其他女子發生性關係,一共13次,丈夫坦承又犯,女總座決定提告求償。

案件審理期間,丈夫強調,因為自己有呼吸中止症、心跳過快等疾病,醫師建議唱歌有助治療,但逢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才沒到KTV唱歌改到旅館,沒有偷吃。且1000萬元金額過高,應該要視情節輕重,妻子又是上市公司總經理,真要賠,也應該降低金額。

法官則認為,2021年疫情爆發期間,並未禁止KTV等場所營業,丈夫仍可到KTV歡唱,不需要到汽車旅館。且行車紀錄器也錄下,丈夫曾向一女子表示「精液要洩洪一下」、「清私密的小洞」等語,女子也曾回說「太緊嗎」,皆證實丈夫外遇,並發生性關係。

另黃男近3年財產總額超過1000萬數倍,也未舉證賠償金過高且有失公平,夫妻倆又是在保有自由意識及維持平等地位狀況下簽下協議,因此判決黃男確實違約,應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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