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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為末代皇帝。(圖/翻攝自《末代皇帝》劇照)
中國古代設有太監,專門服侍皇帝、后妃等皇室人員,要入宮前還得先經過閹割,但在清朝滅亡之後,宮中的太監又去哪了?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1912年2月12日)溥儀退位,儘管辭位後開出的優待條件中,包括宮內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但實際狀況並非如此;不少宮女、太監皆被迫出宮,但除了伺候人什麼都不會的他們,其實能去的地方也不多,更有人最後在街頭餓死、凍死。
隆裕太后替年僅6歲的溥儀頒布《退位詔書》,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清朝正式走入歷史,當時中華民國明確列出8點皇帝退位之後保留的權利,包括「清帝尊號仍存不廢」、「清帝歲用400萬兩由民國政府撥發」、「清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清帝宗廟陵寢永遠奉祀,民國政府酌設立衛兵保護」、「光緒陵寢如制妥修,民國政府支付實用經費」、「宮內各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閹人」、「清帝私產由民國政府特別保護」、「原禁衛軍歸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溥儀在退位後,千餘名太監仍持續在宮中照顧他,後來經費入不敷出,最後身邊只剩20名太監。(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儘管列出保障,但清朝皇室和溥儀本人並沒有按照約定享受到所謂的優待太長時間,每年400萬皇室的經費沒有足額供給,不少服侍著退位後溥儀多太監,也漸漸的產生了情緒,但是溥儀早已不是封建時代的皇帝,只能將不聽話的太監趕出去,留在身邊的只剩20多名太監;後來馮玉祥進京,把溥儀趕出紫禁城,那些太監們也隨之被趕了出去。
然而這些太監服伺人一輩子,根本什麼都不會,他們早已無法回歸正常的普通人生活,導致許多太監出宮後,面臨著無家可歸的下場;在宮中攢了不少的錢財的太監,出宮後還能堅持一段時間,有的太監則捐20兩白銀,長期在寺廟中生活著,至於沒錢的太監則是四處流浪,甚至面對餓死、凍死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