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國會史上最大的立委集體貪瀆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跨黨派」5名現、卸任立委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蘇震清、趙正宇皆遭判有罪。對此,民眾黨今(6)日發聲明痛批,曾提出增訂草案,讓遭判刑的立委解除職務,但遭各黨漠視,導致立委得以在牢獄中保有身分、領取薪水、干涉國家政策,無疑是台灣民眾悲哀。
針對跨黨派立委收賄案一審宣判,民眾黨認為,要杜絕政治人物貪瀆行徑,首重制度而非個人,因此在2020年收賄案爆發之初,即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讓遭判刑且必須執行的立委解除職務,促使立委自律,但該草案遭各黨漠視擱置,涉案黨派為了自身既得利益,從未記取教訓,更不願處理結構性問題,讓判刑卻未被褫奪公權的立委,得以在牢獄中保有立委身分、領取薪水、干涉國家政策,無疑是台灣民眾的悲哀。
民眾黨強調,將以此深自警惕,對內要求公開透明,對外持續推動修法,以期重建民眾對政治人物的信心,做為新興政黨,會持續落實公開透明理念,讓黨公職人員作為攤在陽光下接受檢視;同時嚴格把關年底地方選舉參選人,若在競選期間或當選後有貪瀆行為,必將嚴懲不貸、絕不輕縱。
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國民黨立委陳超明7年8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國民黨立委廖國棟8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國民黨立委趙正宇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判刑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