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郁雯、邱紹揚、朱韋達/高雄報導
住高雄鳳山女子騎機車回家把機車停在住家巷道旁,發現愛車被貼了一張紙條,路旁屋主表明自家車輛要回來,提醒女子把機車移走成了爭執導火線,女子不滿巷道非屬私人所有,雙方爆發口角,還請來警方協調,員警當場表明巷道每個人都能停,若真的有疑慮,建議雙方尋求司法途徑解決。
▲高雄鳳山有民眾因為停車問題發生爭執。
停車鄰居:「如果我車子有任何損失我就算你們的。」
寫紙條屋主:「你就擋著啊,我家門口我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不行嗎?為什麼不停到你家門口去?」
停車鄰居:「愛怎麼做就怎麼做,這一條路是你家的意思?」
兩對夫妻就住在鳳山巷道兩旁,怎麼會為了停車問題槓上。
▲車主發現愛車被貼了一張紙條。
寫紙條屋主:「我是給他寫了一張,我請他移動車子。」
寫了一張紙條貼在鄰居的白色機車龍頭上,內文是請移動你的車子,因我家的車子隨時會回來謝謝你的配合,引發停車住戶不滿上門理論。
停車鄰居:「路你家的嗎?你意思是我停了龍頭沒鎖,停你的車就對了?」
寫紙條屋主:「不是這樣啦。」
道路是公有地,屋主主張自家門口有優先使用權力,雙方吵得更凶了,還有其他鄰居加入戰局。
寫紙條屋主:「我跟你說啦。」
停車鄰居:「幹嘛啦你先動手的喔。」
▲雙方從口角衝突變成肢體衝突。
伸手一推從口角衝突變成肢體衝突,其他鄰居快要公親變事主,眼看吵得不可開交其中一方報警。
寫紙條屋主:「這樣是不是在找麻煩,是故意的,他門口這邊可以停車為什麼他不停?」
▲警方協調後讓雙方了解自身權益。
員警:「什麼找麻煩,哪裡哪裡,這是我警車我剛來,你如果覺得有恐嚇你就去提告。」
警方協調後讓雙方了解自身權益,實際來到停車衝突發生地點兩旁都沒劃紅線,可以停車。
鳳山成功派出所長葉清泉:「經警方在現場勘查,發現現場並無劃設任何一個禁止停車的標線,且現場車輛均緊靠右側停車。」
公有道路人人都有使用權,警方協調時勸雙方各退一步,不用收費又方便的停車地點人人想要,成了鄰居發生衝突導火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