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吳男被控入境不肯填寫居檢處地址,被開罰5萬元。(示意圖/資料畫面,非當事人)
一名吳姓男子自新加坡返回台灣,卻沒有如實填寫居家檢疫住所地址,被衛生福利部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5萬元。吳男反駁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為,吳男的訴願已超過法定時間,判決敗訴。
根據判決,吳男於2021年3月間返回台灣,在機場沒有依規定,如實填寫居家檢疫住處地址,並向檢疫人員表示,沒錢住防疫旅館,也沒有安排居檢處,因此被以影響防疫措施,遭衛福部開罰5萬元。
不服被罰,吳男於同年7月21日提起訴願,被衛福部以逾30天法定期限,拒絕受理,吳男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強調入境時有配合規定做核酸檢測(PCR),也有填寫健康聲明卡等,沒有規避,反而疾管署拿不出不配合填寫的證據。
不過北院認為,吳男提起訴願的時間,確實已經逾越法定期限,衛福部拒絕受理有理由,因此提告於法不合,判決吳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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