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實習記者蔡余婕/台北報導
▲陳男利用女店員幫忙排除吃卡,偷襲女店員臀部。(示意圖/翻攝自Pixaby)
陳姓男子在台北市萬華區一處超商自動提款機領錢,提款卡夾卡,請女店員協助處理,不料,陳男竟趁機伸出第三隻手襲臀,女店員質問他為何要性騷擾,陳男卻「見笑轉生氣」,反嗆女店員「破麻」等語,台北地方法院依性騷擾、公然侮辱等罪,判陳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法官認為,陳男為逞一己私慾,不尊重他人的身體與性自主權,對店員性騷擾,造成身心傷害,事後公然辱罵對方,使女店員感到難堪,貶損其人格和社會評價,實有不該。審酌犯罪動機、手段情節、造成的損害,以及犯後認罪態度、國中學歷、家境貧寒等情況,量處拘役之刑。
根據起訴,2021年11月間某日,陳男在萬華一便利商店提款,自動提款機出現夾卡情形,找來女店員協助,卻趁女店員來不及抗拒,伸手觸摸女店員臀部。雙方當場爆發爭執,陳男吵不過女店員,轉而大罵女店員「破麻」等語。
檢方偵辦期間,陳男坦認犯罪,被依性騷擾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北院法官依性騷擾罪,將陳男判處拘役40日,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日,二罪合併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