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只因傳訊息沒加表情符號,被經理開除。(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解雇員工必須要有正當理由,否則將面臨罰款。澳洲一名咖啡店主管因與經理討論事情時,沒有加笑臉符號,結果被開除,讓她氣得提出申訴。公平工作委員會(FWC)調查後,要求公司支付5357澳元(約新台幣10.8萬元)。
根據《新聞週刊》報導,戈登(Kristen Gordon)在咖啡店擔任主管14個月,未料竟只因與經理菲比(Phoebe Wang)傳訊息的時候,沒有用笑臉表情,被誤認是態度不佳,因此慘遭解僱。戈登透露,被解僱的前一周,自己正在接受試管嬰兒,由於手術的關係,無法完成工作上一些任務。
她表示,當時有人提出她是否能勝任工作的質疑,「在這段時間,錢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我除了從冰箱提起牛奶箱以外,其他工作我都可以正常做。」
之後戈登又提出排班建議,她認為,公司應該要再雇用一名員工,因為經理一直把員工派到另一間店,導致店內人手不足。經理看完訊息後暴怒摔手機,「現在就解僱她,再僱一個主管,我不在乎成本,現在就做。」經理認為,戈登沒有添加任何笑臉,此舉是在跟她爭論。
其他員工看完後覺得經理小題大作,稱這是正常訊息,但仍然被下令立即將戈登解僱。公平工作委員會(FWC)調查後,要求公司應該支付戈登5357澳元(約新台幣10.8萬元),以及支付指定退休金基金金額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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