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蔡女偽造中山大學碩士學歷被任教10年的國小戳破謊言,不過法官因她教學認真,僅輕判2個月還可緩刑2年。(圖/翻攝中山大學網站)
近期學歷相關話題相當熱門,不過高雄市某國小卻發生音樂班外聘教師學歷造假事件;該校蔡姓女老師2011年8月間應聘國小音樂教師時,企圖偽造中山大學碩士學位證書藉此蒙混過關並得逞,就在她任教10年後,校方向中山大學查核蔡女學歷真偽時卻得到「查無此人」,事後向法院提告,但有鑑於蔡女教學認真,且頗受學生愛戴,再加上支領的鐘點費以大學學歷計算,雖不構成詐欺,但已構成偽造文書,高雄地院在幾經考量後,判處蔡女2個月徒刑,緩刑2年,不過需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蔡姓女子從2011年8月起應聘擔任國小教職,隔年2012年起,也就是100學年度開始,擔任該校分散式音樂資優資源班暨藝才班外聘教師,不過由於非專任教師,因此採取一年一聘,此後,蔡女在填寫「外聘教師人士資料表」,將最高學歷填上「中山大學音樂研究所」,還將碩士學位證書交給校方備查,蔡女待完成入職手續後,即刻投入教學工作,10年來表現良好,教學認真,學生也相當愛戴她,因此至今每年都獲得校方續聘。
不過,校方2021年時向校方查核蔡女學歷時,才發現她僅大學畢業,且碩士學位證書與校方核發的版本不同,因此校方向蔡女提告,案經檢方偵查時,認定蔡女10年間教學支領的鐘點費大學學歷等級的520元,並不是碩士等級的575元,因此不構成詐欺,不過蔡女由於假造學歷仍觸犯了偽造文書罪,因此仍將她起訴。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校方考量到蔡女10年間在教學方面頗受肯定,因此向法官求情願意給蔡女緩刑,法院幾經考量後,也認定蔡女犯後深具悔意,因此決定站在校方角度量刑,最後僅判蔡女2個月徒刑並緩刑2年,不過須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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