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李男,搭乘手扶梯時偷拍女高中生裙底風光被抓包。(示意圖/讀者提供)
女性穿短裙搭手扶梯千萬當心!高雄市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李姓男子,去年10月間,搭乘電扶梯出捷運站時,突然對前方的女高中生起了色心,拿出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害人警覺後報警。警方則循線逮人,女學生堅持不願和解,橋頭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李男拘役30日,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8日,女高中生穿著短裙制服,在高雄捷運巨蛋站搭乘手扶提,準備從4號出口離開,但卻發現遭到後方男子,以手機錄影的方式由下往上拍攝其裙底,遂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偷拍男子出站後騎乘YouBike單車離開,循線查出為其身份,並通知到案說明;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並聲稱偷拍內容已遭到刪除,希望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遭到拒絕。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少年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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