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王男在U2性侵女網友遭判1年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王姓男子,先前與女網友小萱(化名)到U2看電影,他卻趁四下無人之際,強行壓制試圖性侵,由於小萱拼命反抗,王男竟抓住她的雙腿,並摩擦生殖器直到射精;王男允諾賠償60萬元,但他涉犯強制性交案件遭判緩刑,目前處於保護管束期間,法官遂依強制性交罪判王男1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去年11月28日晚間7時許,王男與小萱一同前往U2看電影,他卻趁2人獨處的機會,先壓在對方身,接連親吻胸部與嘴巴後,再進一步指侵得逞;過程中小萱不停反抗,王男只好抓住她的雙腿,並磨蹭生殖器直到射精,事後小萱不甘受辱,遂將此事告知父親,父親憤而報警處理。
王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60萬元,目前已給付30萬元,順利與小萱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王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盡力彌補小萱,考量王男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2年徒刑,緩刑4年,仍處於保護管束期間,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