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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驚傳「偷拍噁男」藉口要女店員幫忙 玻璃怪異反光露餡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偷拍狼假裝要女店員幫忙找衣服,趁著對方不注意偷拍裙底。(圖/翻攝畫面)

▲偷拍狼假裝要女店員幫忙找衣服,趁著對方不注意偷拍裙底。(圖/翻攝畫面)

高雄三民區一間服飾店驚傳偷拍狼!三民一分局30日接獲報案,服飾店指出女店員遭人偷拍後,員警趕忙前往現場調閱監視器,最後果真發現男子「犯案過程」,目前已鎖定嫌犯特徵調查中。

據了解,偷拍狼案發地位在後驛商圈,有不少服飾批發及成衣商家,該名男子疑似看準許多店家僅有一名店員顧店,於是藉機找上受害女店員,假意要幫女店員找衣服,趁著店員彎腰或是墊腳的時機,將手機伸進店員裙底偷拍,且惡行不僅一次,最後甚至直接打開手機閃光燈,直到女店員發現玻璃有反光後,才驚覺自己被人偷拍,但該名偷拍狼早已逃逸無蹤。

回顧當下,該名男子表示要請女友人找襯衫,要求顏姓女店員幫他從高處的展示櫃中拿衣服,過程中抓緊時間連拍數張,最後直接整支手機伸進女店員兩腿間,直到女店員發現到玻璃有怪異的反光,當轉頭時男子早已逃離,顏女氣得報警,警方獲報前來調閱監視器追人,總計該男在犯案過程中拍下了6張以上的裙底風光。

偷拍狼下手後,還直接在現場檢視偷拍照。(圖/翻攝畫面)

▲偷拍狼下手後,還直接在現場檢視偷拍照。(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 哈爾濱派出所員警在30日接獲報案,指出在三民區安寧街服飾店有人遭偷拍,員警立即趕赴現場,顏姓店員稱其在店內,遭一名男子偷拍裙底,經員警調閱店內監視器確認事證;警方強調,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將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提醒勿因一時好奇而留下刑事紀錄前科致後悔莫及。

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這名可惡的偷拍狼。(圖/翻攝畫面)

▲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這名可惡的偷拍狼。(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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