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老闆娘怒向鍾女提告求償160萬元。(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台北市一名鍾姓女子和已婚老闆發生不倫戀後,鍾女竟侵門踏戶,不僅搬進老闆的父母家當「孝媳」,還和他父母全家一同過節、出遊,完全取代老闆娘的地位,讓懷孕的老闆娘發現後氣到小產,怒向鍾女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等共16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鍾女深入老闆娘家庭,嚴重侵犯她的配偶權,判鍾女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9年12月間鍾女與老闆不倫戀,竟直接搬進老闆父母的住處,與老闆的爸媽及胞姊共同生活,不但一同過節,還開車出遊,完全以「媳婦」身分自居。
養育2子女的老闆娘2020年4月才得知鍾女囂張行徑,懷孕的她氣得精神崩潰小產,甚至還發現事後老公還租愛巢給鍾女居住,2人繼續交往,前往興師問罪,鍾女還與她爆發衝突,導致手指受傷,因此怒向鍾女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等共16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時,鍾女否認犯行,辯稱和老闆只是工作關係,她也不認識老闆娘,更不知道為什麼老闆會跟妻子謊稱跟她交往;法官認為,鍾女確實住進老闆父母住處,深入老闆家庭,以兒媳自居與老闆家人互動,已嚴重侵害老闆娘的配偶權,判決鍾女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