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圖/記者戴玉翔攝影)
證交所為活絡創新板及提升市場競爭力,參酌現行推動創新板之實務情形及中介機構之反映意見,於今(11)日公告鬆綁法人資格條件及自然人財力證明標準,期有助擴大市場參與人數及流動性。
證交所本次配合修訂「營業細則」第79條之2條文,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法人資格認定條件部分:考量法人具備較高之風險承擔能力,修訂為專業機構投資人或「具兩年以上證券交易投資經驗之法人」,俾利提高證券商開戶作業便利性。
自然人資格認定條件部分:考量亞洲鄰近交易所對創新企業交易板塊之投資人條件均較創新板為寬,故將自然人財力證明由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修正為「五百萬元以上」,俾利擴大創新板合格投資人人數。
證交所表示,衡酌交易活絡性係影響企業於資本市場籌資意願之重要考量因素,適度調整法人資格及降低自然人財力證明標準,除為符合業界期待外,對提升創新板交易動能應具正面效果,後續證交所亦將陸續推出創新板證券商及合格投資人之交易與開戶獎勵活動,鼓勵投資人參與創新板市場之交易。
另為提升創新板股票之流動性,證交所針對創新板股票制訂造市制度,於11日同時公告增訂「創新板股票造市者作業辦法」及「創新板股票造市者獎勵及經手費折讓標準」等相關規定,由證券商自願擔任造市者,在市場提供買賣報價,提高創新板股票成交機會,證交所將提供相關獎勵,鼓勵證券自營商擔任創新板造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