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沈明志、謝昀蓁/苗栗報導
營業曳引車竟然使用變造塑膠車牌趴趴走! 因為鐵製跟塑膠車牌在陽光下反射的亮度不同,因此行駛上路後被後方巡邏員警察覺有異,鳴笛下車稽查,發現駕駛竟然將報廢車輛懸掛入塑膠車牌使用,當場開罰2萬1000元,並且吊扣牌照。
▲營業曳引車違規使用變造塑膠車牌。
營業曳引車行經過台1線和台13甲線交岔路時,被後方巡邏車員警撞見,越看越覺得不對勁。
巡邏員警:「這車牌很像假的,有沒有像假的?」
因為車牌異常的亮,他們尾隨在其後方,下到平面道路立刻示意對方停車。
2名員警拔下車牌,一檢查果然有異常。
▲員警下車檢查車牌。
巡邏員警:「車牌塑膠的,撥下來就是塑膠的,塑膠車牌。」
竟然使用變造塑膠車牌上路,蔡姓駕駛還向警方解釋,這台車雖然已經向監理站申請報廢,但是性能還堪用,所以自行使用塑膠底板複印原車號製作車牌,以為天衣無縫,沒想到還是被警方鷹眼識破。
▲車牌材質不同,在陽光下會明顯不一樣。
苗栗交通隊副隊長邱永豐:「舉發駕駛人變造汽車牌照及使用報廢登記之汽車行駛道路,處罰汽車所有人新台幣216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扣繳牌照及沒入車輛。」
警方表示,車牌材質不同,在陽光下會明顯不一樣,鐵製被照射,反射較刺眼,但如果是塑膠板則會有閃亮的感覺,巡邏員警就是憑藉多年的經驗判斷,才識破這變造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