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妻子生前借高利貸,丈夫找對方理論大罵對方生兒子沒屁眼。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張姓男子因不滿亡妻生前借款400萬元的代書公司「逼死人」,跟林姓負責人談判時大罵對方「吸血」、「掛羊頭賣狗肉」及「生兒子會沒屁眼」,一審遭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日。台中高分院卻認為,該代書公司放貸周年利率高達72%,掛名代書實際卻是借款,非誠實經商等,張男並非毫無依據的謾罵,改判無罪。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張男妻子有重度憂鬱症,生前向一家代書公司先後借款300萬及100萬,並用房子低價抵押。張妻後來過世,張男與兒子發現她仍積欠債務,約代書公司林姓負責人等人到北屯區一家超商談。過程中,張男公開大罵對方「吸血」、「掛羊頭賣狗肉」及「生兒子會沒屁眼」,甚至將過程影片放上Youtube後,將連結放到該公司的臉書留言處,遭對方控告公然侮辱。
張男當然否認犯行,認為他當時是對於借貸合約內容有意見,加上代書公司名稱讓人誤以為跟知名金控公司有關,後來才知根本不是合法公司,才說出掛羊頭賣狗肉。其他的話是針對其他的業務員,並不是對林男說,上網也是希望不要有別人受害。
台中地院認為張男辱罵對象確實是林男,當時並沒有討論公司設立的問題,不特定人都可看到影片,認定他觸犯公然侮辱罪,判30日拘役,可易科罰金。
▲台中高分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卻認為,張妻當時借款400萬元,依契約每月需支付周利率高達36%,若遲延還需付周利率36.5%的遲延利息,實際負擔利息可能高達周年利率72.5%,還規定若還不出錢,要將名下市值近1500萬元房子以600萬元賤價賣出。
法官認為,張妻簽下的合約內容極為嚴苛,代書公司利用張妻一時欠錢對她毫無人性經濟剝奪,張男指摘「吸血」是「合理評價」;林男以代書事務所為名,實際卻從事借貸,還互換不同營業單位名義訴訟、追討債務,顯然非誠實經商之人、名實不符,確實符合「掛羊頭賣狗肉」。
另外,張男說「生兒子會沒屁眼」,既非指摘具體事實,也非針對林人格、名義攻擊,與公然侮辱要件不符。張男主觀就妻子借貸不透明,連實際債權人、金額都不明,並非毫無根據謾罵,應受言論自由保護,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