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將於8/16起跑。(示意圖/資料照)
因應疫情持續影響國內就業市場,勞動部為協助111年應屆畢業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鼓勵青年積極尋職,推動「青年尋職津貼」計畫,將於8/16起跑,待業、失業中的尋職青年,只要達成條件,就可拿到最高3.2萬元的尋職津貼。
▲▼勞動部鼓勵青年積極尋職,推動「青年尋職津貼」計畫。(圖/勞動部提供)
●適用對象?
本國籍年滿20歲至29歲「未就業」青年,符合下列身分之一:
(1)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
(2)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3)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8月16日(含)後退役。
●如何申請參加計畫?
一律採線上申請,並以1次為限。
待業青年於111年8月16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並在台灣就業通網站完成至少1項職業心理測驗(包括我喜歡做的事、工作氣質或求職端TWS工作風格)或是1門就業促進研習線上課程,即可至該網站本計畫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同時上傳相關文件始完成報名參加計畫,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時間之起算點),並同時申領第1次尋職津貼(最遲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尋職津貼申請條件為何?
分4次發給尋職津貼:
第1次:(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至少完成1種「職業心理測驗」,或於勞動力發展數位平台「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至少完成1門線上課程,於本計畫專區上傳申請文件(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之起始日),可申請尋職津貼 2,000 元。
第2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 1萬元。
第3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第4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 1 萬元。
111年應屆畢業青年尋職津貼計畫
申請網址請點:https://special.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22/YoungSearch/page-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