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消基會公布台灣石斑魚2項禁藥抽驗結果,皆合格。(圖/擷取自消基會臉書)
中國以檢出禁藥為由,禁止台灣石斑魚進口。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9)日公布抽驗結果悉數合格,雖再次確認台灣石斑魚清白,但他們也批評農委會反應流於情緒化,還指當初中央畜產會檢測合格報告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則反擊,消基會新聞稿內容讓人覺得他們彷彿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今年6月10日以檢出禁藥為由,宣布自6月13日起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聞訊立即委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採樣檢測,3天後立即公布畜產會採樣檢測供貨給2艘搬運船、發生使用禁藥爭議的11家台灣地區養殖場魚體檢驗結果,全部合格。漁業署就所有受檢魚體均未檢出有違法使用藥物情形為由,對於對岸海關單位禁止輸入理由,提出質疑。
消基會提到,由於負責執行檢驗的單位是農委會依據《畜牧法》第25條及民法規定而輔導設立的中央畜產會,在外界眼中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事件發生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透過媒體「怒斥」對岸片面做法違反國際規範,宣稱政府將再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申訴;7月14日陳吉仲再度提出「少吃鮭魚救石斑 」。
消基會指出,以上種種政府部門事後回應,由於出現「情緒性語言」,或者台灣民間不少民眾未能信賴由政府部門公布的檢測結果,認為「讓石斑魚進入學校營養午餐,供應學童食用」的提議,簡直是「治絲益棼」,反對把有食安疑慮的石斑魚送進學童的肚子。
消基會為此分別在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以及屏東縣等石斑魚的「銷售市場」與「養殖產地業者」辦理採樣,進行石斑魚是否含有「四環黴素類抗生素」、「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含量」的檢測。結果顯示,採樣的12件樣品,測試7種四環黴素類抗生素,均未檢出(定量極限為0.005 ppm);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也均未檢出(定量極限為0.5 ppb)。
陳吉仲今天出席農委會「稻米產業政策升級 稻農收益更有保障」記者會,被詢及消基會的抽驗結果,他強調事實證明台灣石斑魚的品質完全沒有問題。不過陳吉仲隨後話鋒一轉,又將砲口對準消基會:「遺憾的是消基會新聞稿前幾頁的內容,不像是中華民國的消基會,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消基會。」
消基會新聞稿(前3頁)
今(2022)年6月10日,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對於來自台灣地區輸出至大陸的石斑魚,以經檢出使用禁藥為由,宣布自6月13日起暫停台灣地區石斑魚的輸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聞訊,立即委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採樣檢測,三日之後,即6月16日,漁業署立即公布畜產會採樣檢測供貨給2艘搬運船、發生使用禁藥爭議的11家台灣地區養殖場魚體檢驗結果,全部均合格,並未查有違法使用藥物。漁業署並就所有受檢魚體均未檢出有違法使用藥物情形為由,對於對岸海關單位禁止輸入理由,提出質疑。
惟由於負責執行檢驗的單位是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畜牧法第25條及民法規定而輔導設立的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外界質疑由農委會屬轄的畜產會執行檢測,不無「球員兼裁判」的嫌疑,質疑其檢驗結果的公正性。因而,消費大眾對於台灣地區所養殖的各種石斑魚,到底是否使用禁藥而含有危害消費者食安的成分,並未因為畜產會公布檢測結果而平息。
發生此一事件後,6月14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透過媒體,「怒斥」大陸片面做法違反國際規範,宣稱政府將再向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提出申訴;7月14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再度提出「少吃鮭魚救石斑 」;7月21日復傳出教育部擬祭出6億元,讓石斑魚進入學校營養午餐,供應學童食用……。
以上種種政府部門事後的回應,由於政府首長的出現「情緒性語言」的慣常回應,或者台灣民間不少民眾未能信賴由政府部門公布的檢測結果,認為「讓石斑魚進入學校營養午餐,供應學童食用」的提議,簡直是「治絲益棼」,除了反對把有食安疑慮的石斑魚送進學童的肚子,議論者認為事情發生之後,不見主管機關農委會理性討論台灣石斑魚違規驗出使用禁藥的毒害事件的對應之道,積極調查事實的真相,昭告台灣民眾,事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未來如何杜絕類似事件發生,或與大陸積極交涉,以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反而只出現流於「情緒化」的反應或出現「逢中必反」的過激反應。消基會自事件發生之後,持續觀察至今,惟一直沒有等到政府主管機關,就台灣養殖的石斑魚,到底有無禁藥問題?問題的發生出現在那一個環節上?未來如何改進石斑魚的產銷管理制度,於事後提出進一步的說明,本會認為事件尚未落幕,就事論事,有必要追查真相,以便向熱愛石斑魚美味的兩岸消費者提出一個合理交代。
追求真相,消基會決定自行採樣檢測----石斑魚禁銷事件有待釐清的問題
石斑魚常見種類約有龍膽石斑、老虎斑、青斑、紅斑及龍虎斑等,其中屬於高價位的為龍膽石斑。龍膽石斑屬於石斑當中體型最大的魚種,其肉質細緻、魚皮Q彈富含膠質,深受高檔餐館中客戶的青睞。
龍虎斑為老虎斑的雌魚與龍膽石斑的雄魚,利用人工培育出的雜交種,但在體型方面,龍虎斑體高較高,較接近老虎斑。紀錄中最大體長為95公分,體重約10餘公斤,在台灣屬於常見養殖魚種,中南部許多縣市皆有養殖。
有鑑於近些年以來,經由台灣地區養殖業精心人工育種與養殖之下,石斑魚中的龍膽石斑與老虎斑魚,已成為市面上單價高、肉質甘美的高級魚種,向來更是宴會必備主力佳肴之一,卻不意因為受到大陸海關退運並暫停進口影響,向來是消費者寵兒的台灣出產石斑魚,在台灣地區的市場上銷路大受影響,並頓時讓台灣地區的消費者產生食安疑慮,許多消費者因之卻步,養殖業者為此叫苦連天。
面對兩岸對於「石斑魚有無使用禁藥」這個爭議發生之後,產生的「不清不楚、人言言殊」局面,消基會為追求真相,決定自行採樣檢測,但在採樣之前,本會認為必須事先思索如下幾個基本問題:
1. 台灣地區外銷到大陸及港澳地區的石斑魚,是否真的使用禁藥?
2. 如果真有問題,到底是那個環節出了問題?在石斑魚的養殖、生產、搬運以及使用搬運船運送活魚外銷的過程中,是那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是養殖業者出問題?還是石斑魚輸出過程中搬運業者違規施用禁藥?
3. 如果都沒問題,為何大陸及港澳地區海關單位皆不約而同的接二連三叫停了台灣石斑魚的出口?
4. 農委會事後固然迅速的委請所屬中央畜產會辦理採樣與檢測,但為何畜產會檢測結果,無法完全取得公信?
5. 台灣地區有沒有其他值得信賴的檢驗機構,可以作出令人信服的檢驗,好讓台灣及大陸兩岸消費者都可以安心吃石斑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