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機師老公簽下切結書後,居然依舊與小三發生婚外情。(示意圖/資料照)
慘了!桃園一名空姐與機師老公相戀後結婚,卻沒想到機師老公竟然外遇女同事,遭元配抓包後,法院判小三要賠償50萬元,而老公也簽下切結書,承諾往後若是與其他女子有超出友誼的舉動,就要賠償元配500萬元,結果機師老公竟死性不改!
判決書指出,桃園一名空姐與機師老公相戀,並於96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女,106年至107年間,機師老公被抓到與女同事外遇,當年法院判小三要賠元配50萬元,且機師老公簽下切結書,承諾「本人日後若再與妻子以外之女子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摟抱、單獨相處等親密行為,以及曖昧言詞、簡訊、電話、LINE、電子郵件等聯係),本人同意每違反一次即支付50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
事件過後,夫妻分居,感情也不復以往,而108年8月機師因不小心將給小三的訊息,誤傳給元配才赫然發覺老公與小三還有聯繫,元配委託徵信社跟拍,順利抓到老公與小三在單獨出遊期間有牽手、勾手等親密行為,小三甚至時常住在機師家過夜。
元配一怒之下再度告上法院,要求小三要賠償100萬元,機師老公則應該按照切結書付違約金500萬元,法庭審理時,機師未到場,僅藉具狀表示夫妻感情不睦,且元配提供的影片難以辨識當中的人物就是他和小三,因此拒絕賠償;小三則說機師謊稱已經離婚,兩人自第一次外遇後就已退回朋友關係,否認侵權。
對此,法院檢閱元配提供的證據後,認定機師與小三有超過友誼的舉動,判小三要賠償空姐100萬元,機師的部分考慮他去年起留職停薪,且每個月要給付10萬元的子女撫養費,因此認為求償500萬元過高,應著減違約金,判機師應賠償元配4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