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土地分割有哪幾種?若協議分割不成怎麼辦?板橋地政事務所有以簡單易懂的圖卡來說明,讓新北市民眾得以瞭解較適合自己的分割方式。至於共有物分割如果協議不成,則可請新北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來幫忙解決。
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 可請調處委員會協助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新聞提及,主任林泳玲表示,該所常接到民眾來電詢問共有土地分割有哪些方式。故特別以民眾常搞不清楚的標示分割與共有物分割究竟有何不同來做介紹。
簡單來說,所謂標示分割就是一筆土地分割成多筆,但每一筆土地的所有人及持分都維持一樣沒有變動,所以可由全體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以多數決的方式提出申請;至於共有物分割則是一筆土地分割成多筆,且通常分割後土地變成各共有人各自單獨所有,又因為涉及位置與權利範圍的改變,所以原則須由全體共有人達成協議後提出申請。於是民眾也常詢問,如果共有人間對於如何分割無法達成協議發生爭執,或者部分共有人間無法連繫,是否只能透過法院訴訟來解決土地無法分割有效利用的問題?事實上,若共有人間無法自行達成分割協議,則可透過新北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調處方式解決。
提醒民眾,完整的不動產糾紛調處資訊,可上網搜尋「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的不動產糾紛調處專區,該處已詳細彙整辦理流程、應備文件、表單下載及問答集等,若有需要可再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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