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人妻對小王說喜歡被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雲林1名人夫小智(化名)就讀大學時,在網路上認識來自香港、當時18歲的女子阿婷(化名),2人聊天3個月後,小智不顧父母反對迎娶阿婷。只是沒想到,結婚才不到3年,阿婷就被小智發現私底下跟男同事玩很大,還與對方互傳「我喜歡被男人玩」、「出來玩大家都是單身的」等鹹濕內容;小智驚覺自己綠光罩頂氣得提告,法院則判阿婷跟男同事2人要賠5萬元。
判決書指出,小智跟阿婷於2019年9月結婚,當時阿婷年僅18歲,為嫁給小智還放棄學業來到台灣;而就讀大學小智也辦休學,就為了能有更多時間陪阿婷。婚後2人生活費大多都由小智負擔,或者阿婷請求娘家掏錢,但2人經濟還是陷入困難,阿婷只好跑去飲料店打工。
小智指控,阿婷今年4月跟飲料店同事跑去KTV續攤時,2人在包廂內牽手還熱吻。另外,小智還發現阿婷跟飲料店同事聊天時,互相傳送「來啦直接約下一次」、「回想那個觸感」、「想對你幹壞事」、「手那麼冰還亂摸,下次就咬你」、「第一次這樣,好刺激喔」、「我喜歡被男人玩」等鹹濕訊息;而且男同事還說:「但你是人妻阿」,阿婷則回:「但那也只是個身分而已,出來玩大家都是單身的」。
小智表示,發現阿婷跟飲料店同事的姦情後,自己仍試圖挽回雙方感情,但阿婷卻一氣之下離家出走,還提告要離婚,甚至找來岳母指控他設局仙人跳,讓他內心飽受折磨,出現焦慮憂鬱症狀,向阿婷跟飲料店同事求償40萬元。
但阿婷卻反駁,當初小智謊稱家裡很有錢,且有工作和經濟基礎,並保證她來台灣之後不用工作。但現實卻很骨感,放棄學業來台灣後,還得跟娘家伸手要錢,就算出去打工薪水也得上繳給小智,因此感覺自己被騙婚。
至於跟飲料店同事逾越分寸的行為,阿婷解釋,自己台灣幾乎沒有社交生活,身處異鄉,唯一能開心時就是上班和同事間輕鬆互動,有時會「練肖話」放鬆,跟男同事的對話都是在開玩笑;而牽手親吻則是當時KTV包廂內的氣氛使然,大家喝嗨在起鬨玩遊戲。
法官認為,阿婷在KTV包廂跟同事牽手、接吻,回家又聊天許久,對話記錄明顯逾越一般人正常社交限度,且具有性意涵,因此不採信阿婷的說法,認為2人已侵害小智的配偶權,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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