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李艷秋去年5月發表一篇〈主播只剩罩杯?〉的媒體評論,認為自由時報以罩杯尺寸分類主播相當不妥,但自由時報記者鍾智凱隨後便以〈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一文回擊,表示李艷秋曾被中國網友寫進色情小說。李艷秋於是向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訴,判決結果昨(5)日出爐,自由時報記者鍾智凱與主編邱婉智性騷擾行為成立。
▲記者鍾智凱在報導中提到,李艷秋是網路A書女主角。(圖/翻攝自李艷秋臉書)
對此李艷秋在臉書上表示,雖然判決成立,但他們兩位的答辯「令人咋舌」,鍾智凱說「李艷秋是網路A書女主角」一事,與資料相符,並非他憑空捏造;主編邱婉智也表示,只要記者有依據引述、陳述事實,就會通過上稿。
▲鍾智凱與邱婉智兩人性騷擾行為成立。(圖/翻攝自李艷秋臉書)
李艷秋認為,兩人一致強調報導有憑有據,映照出台灣價值混亂的現況,「那條媒體專業的道德紅線,在他們身上全然潰敗。」同時也希望自己的案例能鼓勵女性,在受到媒體欺凌羞辱時,可以勇敢站出來。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鍾智凱與邱婉智兩人,將面臨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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