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人妻工程師不滿主管劈腿,憤而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某晶圓廠主管阿豪(化名),先前偷吃人妻女工程師小萱(化名),後來移情別戀要求分手,小萱頓時心生不滿,遂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並公布2人鹹濕簡訊,公司認定並未構成性騷擾,小萱因此丟了工作;事後小萱丈夫得知此事,憤而向阿豪及公司提告求償240萬元;桃園地院認為,公司無法監督私人行為,因此免賠,阿豪則須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萱丈夫主張,阿豪為妻子的直屬主管,明知妻子早已結婚,仍長期濫用職務權勢,誘逼小萱發生性行為,公司人資處長明知阿豪行為,卻表示不予追究,未能善盡監督之責,遂提告要求公司及阿豪連帶賠償240萬元。
法官清查後發現,當時阿豪又勾搭上另名已婚女下屬,遂發送公司郵件給小萱,並表示想結束2人關係;去年11月間,小萱不滿被劈腿,遂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
公司進行內部調查,阿豪坦承與小萱發生性行為,並表示他跟小萱的性行為發生在下班後,通常會去摩鐵或在車上,有時中午午休也會去,2019年平均1至2個月1次,2020年後比較頻繁,大概2週發生1次。
小萱則拿出對話紀錄為證,阿豪詢問:「你剛剛下面是出水嗎?」,小萱回應:「那個很有fu」,阿豪又說:「謝謝你那一天,在我射了之後還幫我含,還想再一次」,公司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並停止聘用小萱。
法官認為,阿豪和小萱發生婚外情,2人還發生多次性行為,嚴重侵害小萱丈夫配偶權,但2人私事並不在公司監督範圍內,婚外情亦與2人職務無關,因此判處公司免賠;法官審酌,小萱丈夫為警察,收入約7萬元,阿豪離職前為課經理,月薪17萬元,因此判他應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