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郭、葉2名富商聯手灌醉女琴師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郭姓古董商,與葉姓前證券公司董事熟識,2016年間參加完拍賣會後,帶女琴師小萱(化名)舉辦慶功宴,先聯手將她灌醉,再帶回郭男的天母豪宅,2人竟輪流性侵小萱得逞;事後2人辯稱,他們是情投意合的3P,但豪宅監視器卻拍下犯行,2人均被重判10年定讞;小萱再提民事附帶求償500萬元,法官則判2人分別賠償100萬元。
據了解,小萱因工作關係結識葉男,2人曾短暫交往過,後來她發現葉男已婚,決定與對方分手,但2人之間仍有往來;2016年底,葉男應郭姓友人邀約,帶著小萱參加古董拍賣會,結束後2男1女到餐廳吃飯,再轉往Pub續攤,小萱在2人聯手灌酒下,最後不勝酒力醉倒,2人將她載到郭男豪宅。
小萱主張,她在昏睡時遭2人聯手性侵,依稀記得2人拿起酒杯,不但互相乾杯,還擊掌慶賀,臉上甚至露出詭異笑容;隔天一早,她清醒後表示:「我要回家、帶我回家!」,卻遭2人二度性侵得逞;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具狀向檢方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後起訴2人。
郭、葉2人應訊時坦承發生性行為,並辯稱3人是在情投意合下發生3P,並沒有違反小萱意願,但豪宅監視器自動錄下2人犯行;法官認為,郭、葉2人確實違反小萱意願,酒後合力對小萱性侵2次得逞,造成小萱身心受創甚鉅,持續前往精神科就診;郭、葉2人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能與小萱達成和解,遂依強制性交罪分別重判2人10年徒刑。
郭、葉2人上訴二審,仍矢口否認犯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2人維持10年刑度;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予以駁回,全案定讞。
事後小萱精神上蒙受巨大痛苦,罹患典型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對人際關係產生畏懼,無法正常外出生活,數度有輕生念頭,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500萬元。
法官認為,小萱為大學日文系畢業,曾在日商公司工作3年,再赴美國擔任牙科助理8年,返台後考上美甲師執照,曾在鋼琴酒吧打工,目前從事美甲師工作,收入並不固定;郭男為高中肄業、葉男則是商業管理學士,審酌兩造經濟收入及財產狀況,認為2人應分別賠償10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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