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北報導
▲劉男被撞後,墜落約10層樓高架橋。(圖/翻攝畫面)
今(2022)年1月25日,台北市1名伍姓女子深夜10時許開車載著家人返回宜蘭,行經環東大道時,竟逆向行駛,與騎乘黃牌重機的22歲劉男迎面相撞,造成劉男當場墜落約10層樓高架橋下,送醫仍不治,伍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不過伍女與劉男家屬調解時,卻從願賠1200萬降至575萬,惹怒家屬,2日士林法院宣判,依過失致死判伍女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回顧整起事件,劉男騎乘黃牌重機,沿環東大道直行,與伍女轎車迎面對撞,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劉男當場被彈飛,並掉落至南京東路六段及成功路二段交岔路口,距離環東大道高達10層樓高;劉男頭部重創、四肢變形,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於隔日凌晨0時離世。
▲劉男被撞後,墜落約10層樓高架橋。(圖/翻攝畫面)
伍女應訊時承認逆向開車,檢方認為她符合自首要件,遂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起訴伍女,不過上月5日,劉男家屬與伍女進行調解時,因金額有落差失敗,劉父則請求依法判決。全案因伍女認罪,雙方對證據均不爭執,改採程序較簡省便捷的簡式審判程序,伍女當庭站起來鞠躬致歉,更懇請法官能給予機會,她的律師辯護意旨指出,因案發至今,都是坦承犯行,且努力洽談和解,請求法官依法減刑,從輕量刑。
▲伍女逆向行駛撞飛劉男。(圖/翻攝畫面)
法官審酌伍女因駕駛自用小客車逆向行駛,導致本件車禍事故發生,讓劉姓騎士因遭受嚴重撞擊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並造成劉姓父母受有天人永隔、無法回復傷害,實屬不該,應予非難,衡以伍女犯後始終坦承犯行,非無悔意,因與劉姓父母就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迄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處伍女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