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閔/綜合報導
▲張紫妍被逼陪睡慘淪玩物輕生。(圖/翻攝自微博)
南韓女星張紫妍2009年在家中輕生,得年29歲。其生前被逼陪睡政商界高層上百次,甚至強迫「多人運動」慘淪玩物。案件雖於2018年重啟調查,但涉及此案的高層人士全躲過,只有經紀公司社長金承勛被判刑。事隔4年,金承勛獅子大開口,向影后李美淑、女星宋善美,甚至南韓政府提告,分別求償5億、2億和3億,共10億韓元(約新台幣2245萬元)。
▲ 李美淑(右)被控外流張紫妍陪睡日記。(圖/翻攝自微博)
據韓媒報導,張紫妍經紀公司社長金承勛突聲稱要揭開張紫妍輕生內幕,先是控訴李美淑當年在此案中,將「張紫妍陪睡日記」外流給某導演,之後為脫罪將責任嫁禍給金代表,還試圖敲詐,因此對李美淑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宋善美也挨告。(圖/翻攝自IG)
除了金美淑,金承勛也向女星宋善美提告,理由是其向媒體散佈虛假事實,最後更對南韓政府提出損害賠償。金承勛透過委任律師發聲明表示,「沒有強迫張紫妍陪酒、性招待一事,但南韓政府只採信尹智吾的說法」,造成其精神損害。
▲尹智吾自稱是張紫妍案「唯一目擊證人」。(圖/翻攝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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