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一名男子入住通舖竟遭到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噁!一名男子入住北市一間旅店的通舖房型,竟趁凌晨其他男房客熟睡之際,伸手撫摸其大腿內側一次,隔天又再度騷擾,讓男房客驚醒,立刻請旅館人員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應執行70日拘役,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名男子小宥(化名)在台北市入住一家旅店,並選擇了大通舖的房型,小宥竟在深夜男房客熟睡還不及抗拒之際,趁機伸手撫摸男房客的大腿內側,隔日小宥食髓知味,在凌晨1時許再度伸手撫摸男房客的大腿內側。
隨後,男房客驚醒,立刻請旅店人員協助報警,警方循線逮獲小宥移送法辦,檢警調查後指出,小宥坦承犯行,並有監視器畫面可佐證,與小宥的自白相符,依法將小宥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指出,小宥為逞一己私慾,不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趁人不備偷摸大腿內側,實屬偷襲式、短暫碰觸之性騷擾行為,雖然小宥有意願和解,但因雙方條件差距過大未能成立,因此依性騷擾防制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判應執行拘役7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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