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網友收到處分書,怒批國道上沒超速卻被開單,但實際上網友被開單的原因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一名網友日前收到國道的違規罰單,但明明他開在外側車道,時速也有82公里,沒有超速也沒有低於速限60公里,卻仍被違規舉發,讓他氣得發文直喊「國道搶錢」,但警方開罰原因曝光後,引發網友兩派熱議。
「高速公路!搶錢大隊!」原PO在臉書《爆廢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沒有超速但卻被開了一張紅單,接著他放上國道警方開單的理由,「車輛行經國道3號公路南向102.2公里路段外側車道,為本大隊執勤員警以雷射測速照相系統採證行速為82公里(測距121.1公尺),依據前述規定,應與前車保持41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因而吞了一張「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的罰單,表示相當的嘔!
原來原PO被罰的原因不是因為車速,而是「行車距離」,貼文曝光後,也引來網友兩派說法,「開這麼慢還被開未保持安全距離,你在逼車嗎?」、「po上來討罵?」;也有網友說「其實82公里已經不算慢,質疑前方有烏龜車,才導致跟太近」、「在台灣你前面弄出安全距離=你就是路隊長,然後就一台又一台的車卡進你的安全距離,你只好再拉出安全距離,然後就不斷的重複再重複,最後你就被開一張外側車道時速未達60的龜速罰單!」
罰單議題發酵,國六大隊竹林分隊指出,「應與前車保持41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該車與前車安全距離明顯不足,歷經調閱動態錄影資料確認違規,並未發現它,前車變換車道插入之事實。」至於安全距離怎麼看,小型車的規定,是車速除以2,而高速公路上白線加間隔為1組來算,大約是10公尺,以原PO的車速為例,大約需要4到5組的間距,才不會被開罰。
▲國道,罰單,車距(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國道,罰單,車距(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