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國民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謝國樑的金星國際公司,資本額只有新台幣700萬元,卻能借320萬美金給涉嫌掏空的德信證券前董事長林冠百,是否涉及洗錢等,呼籲謝國樑說明。
▲謝國樑否認不當借貸及洗錢。
對此,謝國樑表示,相關指控是大烏龍,這個借貸是3個公司共借貸給對方新台幣1億元,金星國際公司資本額700萬元,其中借貸只占300萬元,而另外有多人股東的公司負責其餘借貸款項,其中一家公司資本額就有700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2200萬元),借貸230萬美元(約新台幣7300萬元)不是問題,民進黨根本完全搞錯。
謝國樑出示借貸時在律師及會計師見證下簽署的文件表示,這是3個公司一起的借貸行為,非金星國際公司單獨借貸上億元,關於不實指控,「我希望能夠得到一個正式的道歉」。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羅致政、副幹事長林靜儀、副書記長林楚茵、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今天召開「踢爆謝國樑涉洗錢?從天而降的320萬美金」記者會,說明相關質疑。
羅致政說,案件源於林冠百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因此遭檢方起訴;然而,有一筆1億100多萬元的鉅款,跑到謝國樑的金星國際公司,而謝國樑、林冠百聲稱這是還借款。
羅致政質疑,金星國際當時的資本額只有700萬元,為何有320萬美金可以借林冠百,是否真的有這筆借貸關係,而且還款金額中,有300多萬元的利息是給謝國樑個人,如果是用公司名義借款,為何錢會給謝國樑;此外,金星公司的資金規模是如何膨脹的,也令人質疑。
羅致政指出,基隆市民值得得到一個清楚答案,呼籲謝國樑不要閃躲,要對外說明。
林靜儀說,這兩家公司都是台灣的公司,為何借款是用320萬美金,而且如果這筆借貸關係為真,成立於2012年的金星公司,在6年間至少暴賺14倍。
林楚茵指出,如果根據公司法第15條規定,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40%,代表金星國際在6年內必須要暴賺35倍,才有可能借出320萬美金。
林楚茵指出,如果還給謝國樑的這筆錢是犯罪所得,謝國樑是否違反洗錢防制法,另外是否違反收受犯罪所得、公司法等5大罪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