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羅一鈞說明部分特殊情況下仍可探病。(圖/指揮中心提供)
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國境於10月13日解封。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29)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上宣布,從10月13日起就會實施「0+7」,一開始入境的每周人數上限為15萬人次;其中,自主防疫期間仍禁止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建議延後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不過,外界好奇是否有調整空間?對此,指揮中心回應,0+7實施後仍禁止探病,但如須手術、侵入性檢查,或家屬簽同意書等特別情況時,仍可探病。
指揮中心表示,邊境穩健開放,自10月13日零時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並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以兼顧防疫、經濟、維持社會運作及國際交流之需求。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旅館為原則。
2. 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6歲以下幼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
3. 有症狀請在家休息,如無症狀且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結果才可外出、上班、上學,並應全程佩戴口罩。
4. 有用餐需要,得於餐廳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離開座位時及餐點使用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外出期間有飲食需求可暫免佩戴口罩,用畢後立即佩戴。
5. 禁止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建議延後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並避免前往長照機構。
6. 確診之輕症個案可於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或原自主防疫地點(不含一般旅館)進行居家照護。
▲0+7自主防疫期間之防疫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10月13日實施0+7後仍禁止探病,但在部分特別情況仍會允許,如須手術、侵入性檢查,或家屬簽同意書等,可破例在自主的7天內探病;另,像是患者在急診或ICU時須向家屬做說明也允許探病,以及病危、病況惡化等也同意探視,可進入醫院。他說,上述事宜詳情會在研擬好後,再向醫院跟民眾報告。
而根據衛福部疾管署今年7月4日所修訂的「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的第三項:陪探病管理配套措施,第四、五點也說明:四、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期間,勿至醫院探病。但居家隔離/檢疫期間無症狀者,可依申請流程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並配合填寫「探視行程表」及「防疫檢核表」。 五、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於自主防疫期間進入醫院探病者,依循醫院探病篩檢規定,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不適用醫院探病管制之免除篩檢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