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蔣季容報導
▲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以2事由申請來台簽證。(示意圖/資料照)
國門開放!外交部今(29)日表示,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台簽證。並公布2點規範,包括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以及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交部指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台簽證。外交部將相應調整外籍人士來台規範如下: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台,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台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得依其來台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台簽證。
外交部強調,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有關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申請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告。另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應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