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2014年9月,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因不滿林姓前女友提分手,欲復合不成竟當街砍殺對方47刀致死,遭依殺人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最後一次開庭因張彥文痛哭認錯,表示願意無條件賠償林女家人1261萬元,檢方改求處無期徒刑。今(15)日下午4點,台北地院宣判,判處張彥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