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被稱為「台大宅王」的張彥文在前年9月砍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今(22)日民事部分雙方就1261萬的金額達成和解。但張家表示一下子拿不出,要分期付款按月賠償,總共要67年又7個月才能付清。原先張家表示只能先支付200萬現金,但林女家屬不接受。今天張彥文的代表律師帶著450萬支票出庭,表示剩下的811萬賠償金要分期付款,而且每月只能支付1萬元,要花67年又7個月才能付清這筆錢,屆時張彥文已經快100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