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不停
萬民期待,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16日就要開始投票了,有些法律規定一定要知道,在此列了一些再次提醒事項,無論是首投族或是投票老手,不妨看看新規定,以免不小心觸法喔。
●投票時間:
1月16日上午08:00~至下午16:00。
●這次選舉,我要在哪裡投票?
請至您所收到的投票通知單上註明的投票所進行投票。
●投票時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投票時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之投票所投票。
●沒收到投票通知單,怎麼辦?
投票通知單由戶政機關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填造,送由鄉(鎮、市、區)公所於投票日2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若選舉人如未收到,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洽詢。
●不可以用自己的印章蓋選票
投票時,選舉人應於選舉票圈選欄上,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選舉票以「蓋私章」或「按指印」方式圈選是無效的,該張選票會被計為無效。
●投票不小心蓋錯選票怎麼辦?可以重新領票再投嗎?
投票的時候,不小心蓋錯選票,無法重新領票再投。請選舉人於投票時應審慎圈選,若不小心蓋錯選票,仍請投入票匭,請勿撕毀選票,或將選票攜出。若有違反者,撕毀選舉票,將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攜出選舉票,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不小心圈選於圈選欄外之選票是否有效?
選票圈選欄為3公分*2.5公分之空白欄位,圈選工具之印文直徑則為1公分,是以選舉人在正常圈選之情況下,圈印印文應不致跨出欄外,但如不小心蓋出欄外,只要所蓋印文蓋於欄格線,仍可辨別圈選何候選人時,仍將被認定為有效票。
●進入投票所投票應注意的事項
1.根據選罷法規定,投票結束前,不得發布民調影響選舉,若遭認定違規,最重者可能面臨500萬元的罰鍰。
2.投票當日,政黨及任何人禁止進行競選及助選活動,若違法將遭罰50萬元至500萬元新台幣。
3.投票當日,從凌晨零時開始,禁止透過LINE、簡訊、臉書等通訊軟體拉票或貼連結,若遭截圖檢舉,違規者最重將面臨500萬元的罰鍰。
4.進入投票所,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禁止將選舉票攜出投票所、禁止故意撕毀選票、禁止喧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禁止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
●去投票所排隊時,下午4點到了,還能投票嗎?
投票只要在投票時間截止前到達投票所前排隊領票,仍可投票。
●開票時的新規定
中選會在去年決議讓民眾在選舉「開票時」錄影,不過投票時仍禁止使用,開票時錄影也必須遵守5大規定。
1.、使用閃光燈、補光燈或其它光源。
2.、攝影民眾或其持有器材越過參觀席。
3.、攝影器材阻擋其他觀看民眾視線。
4.、以言語、手勢等方式,指揮、干擾或中斷開票作業。
5.、針對特定開票所工作人員進行拍攝。
●投票後,要如何得知票數及當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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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來源: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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