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新北報導
▲老翁遭撞後經歷雖經歷開顱手術,最終仍變成植物人。(圖/翻攝畫面)
2021年11月時,新北市一名盧姓警官與妻子騎車外出,卻在重新提外便道超速撞上一名72歲老翁,導致老翁成為植物人至今。不料事後,盧姓警官及其他長官態度消極、連開庭未出席,甚至連警方繪製的事故初判表也出現與事實不符的狀況,不禁讓老翁家屬質疑肇事者有卸責、脫罪的可能。
▲老翁(左一)與家人外出旅遊。(圖/翻攝畫面)
據悉,2021年11月20日下午5時許,一名拾荒老翁駕駛三輪機車行駛於重新堤外便道,因物品掉落,他先將車輛靠邊停放後下車撿拾,卻在折返回到車輛停靠處時,盧警與妻子雙載由後方超速行駛撞上老翁,老翁當場倒地不起,緊急被送往衛福部台北醫院急救。
由於撞擊力道猛烈,老翁頭部重創,造成外傷性顱內出血,因無手術室,轉往林口長庚進行5小時的緊急開顱手術,雖勉強保住性命,但老翁呈現植物人、插管至今已長達10個多月。事發時,盧姓警官是永和分局交通分隊長,雖事後有至醫院致意,但後續變得不聞不問。
其中,盧警的長官林姓永和副分局長也曾至醫院探病,但也只問老翁家屬「現在狀況怎樣?」,得到家屬們回覆情況不樂觀後,長官未作任何表示就離開,對此,家屬不滿表示,警官事後不聞不問、和解時不發一語、開庭神隱,甚至還發現新北市交通大隊提供的事故初判表、照片,與事實不符,質疑警方為了包庇同僚有卸責、脫罪的可能。
▲老翁撿拾物品時遭盧警撞上,當場倒地不起。(圖/翻攝畫面)
針對指控,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表示,盧員於案件發生當日,在急診室即立即對傷者家屬表達歉意。當日晚間,老翁進行開刀治療,盧警均於醫院門口與家屬在場等候直到手術結束。另老翁術後養傷時,盧警一週約4到5次與老翁家屬聯繫、關心復原情形,也有前往醫院探視,並無不聞不問之情事。
警方指出,盧警曾於今年1月12日與老翁家屬於新莊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老翁家屬提出賠償2,380萬元的要求,雙方調解未果,對照當事人已於3月13日至發生地所轄新莊分局交通分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業已函送新北地檢偵辦,盧警也已出庭應訊過。
不過對於警方回應,老翁家屬無法接受,並表示老翁家屬要求賠償金額,跟交通隊做出的報告有誤根本無關。且若盧警不願和解是對金額有疑義,家屬也可接受依肇事比例分攤,調解當下亦可提出對金額的疑問,但是盧姓警官當場卻選擇完全不講話。對於新北市交通大隊提供的事故初判表、照片,與事實不符,警方坦承,車禍報告是「疏失」,對此,老翁家屬強調,希望新北市警察局要秉公處理,還給父親和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