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在台中唸書的一名女大生,在宿舍和小男友每個月激戰4次。(圖/翻攝Pixabay)
在台中求學的一名女大生和15歲少年交往,期間還把他帶進宿舍每周激戰4回合,7周內一共發生28次性行為,結果女大生不小心懷孕,便向少年索討墮胎費,少年不堪負荷向母親求助,全案因此曝光。女大生挨告時,辯稱遭少年性侵,但法官發現女大生在LINE中以「老公」稱呼少年,因此不採信女大生說法,判處她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女大生在2020年7月與逃家的15歲少年相識,兩人進一步相戀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少年多次入住女大生校內宿舍,且打得火熱,每個星期就發生至少4次性行為,7周下來一共激戰28次。女大生意外懷孕向少年伸手要墮胎費,但年僅15歲的少年哪有能力負擔,因而向長輩求援,母親才知道少年已經「登大人」,並對女大生提出告訴。
女大生在庭上辯稱,遭到少年性侵才懷孕,但法官審理時卻發現,2人在LINE中對話,多次甜喊少年「老公」,也不曾提到強行發生性行為一事,因此不採信女大生說法。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女大生明知少年未滿16歲,卻與他多次發生性行為,但考量女大生懷孕又墮胎,且已跟對方家長和解,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判處女大生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