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藍詩孟報導
▲繳納子女學費是不少家長的一大負擔。(示意圖/資料照)
今年受到疫情影響,有不少勞工失業,就擔心家長失業無法正常繳納孩子的學雜費,勞動部也開放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每位學子最高可補助2萬8800元,申請日期自9月14日起開始,至10月14日即將截止,還剩4天時間,提醒有需要的家長可以盡速辦理。
勞動部表示,110學年度前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原本規定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經核付失業給付才具備申請資格,經評估已核付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失業勞工其同為非自願離職勞工,故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其納入就學補助之對象。
▲勞動部開放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申請子女就學補助。(示意圖/資料照)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申請資格,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111年10月14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1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111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10年10月14日至111年10月13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0年10月14日至111年10月13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至111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特別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111年9月14日起至10月14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9月14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