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姓男大生廁所偷拍被逮,錄了一段道歉影片寫了封道歉信,請求女同學原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陳姓男大生被逮到利用「性別友善廁所」,透過門縫偷拍隔壁女同學廁,當場被逮。案件審理期間,陳男不僅認罪,還錄了一段道歉影片,並以逐字稿寫了封道歉信,獲得女同學同意緩刑。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陳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5月間某日,陳姓男大生進入校內性別友善廁所,用手機透過門縫,偷拍隔壁隔間如廁的女同學。女同學洗手時發現陳男詭異行蹤,立刻通報學校駐衛警,將陳男移送法辦。
案件偵辦期間,陳男坦承犯罪,檢方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時,陳男為表示悔意,依女同學要求錄製一段道歉影片,並寫了封逐字稿道歉信,女同學這才同意讓陳男緩刑。
法官認為,陳男依約履行道歉承諾,女同學同意有悔意,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法判處陳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2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