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大幅推動我國警察執勤安全相關法案。(圖/翻攝畫面)
台南殺警案引發我國警察執勤安全疑慮,行政院除了放寬「警械使用條例」,先後修正「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相關條文。警政署表示,除放寬「因公殉職」定義,未來因公殉職慰問金將提高一倍,從600、700萬拉高至1200萬、1400萬元。
警政署表示,此次4月15日及6月23日修正重點包括,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死亡及殉職者,慰問金由原600萬至700萬元,調高為1200萬至1400萬元,以今年8月台南市發生凃、曹姓員警因公殉職案件為例,就適用新修正辦法。
另外對於受傷未住院而須治療6次以下者,亦得發給慰問金;在醫療及照護方面,增訂就養方式、補助項目,將安置就養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由5萬提升至8萬5000元,大幅減輕同仁負擔;同時放寬因公殉職定義為執行交通指揮或稽查、處理爆炸物品、搶救災害或參與演習、擔任特定警衛任務、巡邏或埋伏、拘提或逮捕案犯及其他依有關法令規定勤務,讓員警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得以按最高撫卹等級給予遺族照顧。
警政署表示,警察工作無分晝夜,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為使命,極具辛勞性、危險性及緊急性,為保障同仁執勤安全及健全照護作為,必須建立完整的警察照護制度及醫療補助辦法,以期激勵警察勇於任事,提高工作士氣,共同守護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