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葉男遭處拘役50日,緩刑2年(示意圖/翻攝畫面)
就讀北市某國立大學的葉姓男子,今年4月間深夜,尾隨班上女同學,進到女廁內偷拍她小便,當場被女同學活逮報警,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葉男坦承犯行,當庭致電被害者時,被害女同學十分善良地原諒葉男,並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嫌,判處葉男拘役5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每月前往醫療院所治療1次。
判決指出,22歲葉姓男大生就讀北市某國立大學,過去就讀高中時,因疾病曾服用藥物,停藥數年後,在大學期間又開始服用,沒想到,今年4月11日深夜10時許,葉男見到班上女同學走進學校女廁內,竟尾隨進入,從隔壁間拿起手機偷拍對方裙下風光,被害女同學驚覺遭偷拍,連忙衝出廁所,守在廁所外,當場活逮葉男。
台北地院審理時考量,葉男坦承犯行,更當庭致電被害者,被害女同學不僅表示附條件緩刑機會,更表示不會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嫌,判處葉男拘役50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每月前往醫療院所治療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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