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仡祁/綜合報導
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位於陽明山的「七七行館」涉嫌竊佔國土一案,今天下午士林地檢署偵結,劉政池因為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遭到起訴。而劉政鴻雖然因為當了胞弟的人頭而被列為《公司法》被告,最後卻因為追訴時效已過,確定不起訴,劉政鴻在本案中全身而退。
士檢襄閱檢察官蘇佩玉:「就被告劉政池等人,涉嫌竊佔國有土地等案件,本署於今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認被告劉政池等人竊佔國有土地面積多達4843.58平方公尺,涉有竊佔及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又本署偵查中,發現被告劉政池並涉有誣告、偽證、刑事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違反公司法規定等罪嫌,另外陽管處蔡前處長等三名被告,涉嫌違背法令、圖利劉政池等人,取得建照執照部分,以圖利罪提起公訴。」
對於外界關心的劉政鴻部分,檢察官則表示:「本署經偵查後,認(劉政鴻)雖然涉有公司法罪嫌,然而已離於追訴權時效,因此為不起訴處分。」因此確定劉政鴻可以全身而退,而弟弟劉政池則以多個罪嫌遭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