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陳姓上兵未依規定值衛哨勤務,竟跑到輔導長室睡覺,遭判刑3月。(示意圖,非新聞事件當事人/資料照)
不好好值衛哨勤務,竟還跑到輔導長室睡覺,這是吃了什麼熊心豹子膽?陸軍三三三旅一名陳姓志願役上兵於今年3月16日擔任夜間2時至4時的安全士官,負責監管連隊上設備物資及夜間安全之警戒,卻自覺身體不適後,未經報備就擅自跑到值勤地點旁的輔導長辦公室內睡覺,直到下班安全士官要交接時找不到人,四處尋找後,陳姓上兵從輔導長辦公室走出後,這才發現他廢弛職務,因而上報。案經屏東憲兵隊移送偵辦、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陳兵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廢弛職務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在今年3月16日,陳姓上兵奉命輪值擔任夜間2時至4時之通資連安全士官勤務,需負責監管連隊上設備物資及夜間安全之警戒,沒想到竟然在2時37分許,自覺身體不適而擅自進入執勤地點旁連隊輔導長辦公室內睡覺,致其連隊於該夜間時段處於無人看管、警戒之狀態,因而廢弛職務。直到同日4時許,同連隊洪姓中士因接任4至6時安全士官勤務而至勤務地點進行交接時,未見陳兵蹤影,經尋找後才發現其竟自輔導長室走出,這才發現陳兵未依規定值勤。
對於上情,陳姓上兵坦承犯行,而監視器畫面也錄下了陳兵在當日夜間2時37分進入輔導長室後,直至接班的洪姓中士欲進入輔導長室時,陳兵這才自輔導長室走出。
法官指出,陳兵為志願役軍人,本應嚴守軍紀,竟於值勤時段在輔導長辦公室睡眠,其所為影響軍隊紀律及營區安全管控,惟念陳兵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無任何前科紀錄,素行尚佳,綜合各種情況,依廢弛職務罪判陳兵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