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雲林報導
▲語文賽評審忘記正在直播中,竟評論學生外表與穿著。(圖/翻攝自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臉書)
雲林縣上月17日舉辦全縣語文競賽,不料傳出評審對於比賽學生的身材、儀容加以評判,討論時「外貌有待加強」「穿得像毆巴桑」「大隻」等對學生的批評,因直播沒關掉,致這番人身批評的談話外流,對學生很傷,主辦單位學校校長表示,第一時間已前往向學生致歉,並會全面檢討作業流程的嚴謹,但對於評審制度是否有不公允之處,只回應「予以尊重」。
台灣民主協會在臉書爆料,9 月 17 日,雲林縣舉辦全縣語文競賽,比賽過程也透過主辦單位全程在網路直播。學生踢爆,儘管競賽評分規定「演說、朗讀各組、各項之成績統計,均以『名序總和決定名次』」,直播中,評審在討論學生選手的名次時,卻批評學生的「穿著」和「外貌」,對話更直接羞辱選手,稱「那個穿著啦,那些就有待加強」、「她的外貌是有待加強」「她的穿著是一定要改善的,她穿這樣是不可以的,穿那樣好像歐巴桑」。評審在討論選手名次,竟然直接以「大隻」「穿著像歐巴桑」評論選手,認為表現好的選手因為外形的劣勢,而列為第二名。
因為主辦單位意外將評審過程直播外流,整場事件才攤在選手面前。學生驚愕「原來比賽辦法中明列的三位評審各自評定成績,其實是評審們公然討論、達成共識下的結果,這麼做無疑加大了人為主導比賽結果的可能性,讓三位評審制的公平性形同虛設。」
比賽結束的當天下午,就有學生親友打電話給大會反映這起荒謬的事件。 3 天候,主辦學校的校長與縣政府科長到受害學生的學校,想找學生私下道歉。當天因為正逢學校安排考試,校長與科長就沒有見到學生,由受害學生的校長和老師代為處理,沒想到,主辦方雖然承認評審失言,卻以「尊重評審」為由,無法針對評審不公之處作任何補救。
9 月 22 日,受害學生的學校發函給縣府,明確指出評審的評判給分以及決定名次,都沒有依競賽要點進行,約一週後,縣府卻避重就輕的回應稱「有關評審委員評分,本府予以尊重」。
事實上,每年「雲林縣全縣語文競賽」都有公布「實施要點」,今年要點內容明確規定評分方式「名序總和較少者,名次較優;名序總和相同者,總分較高者為優; 名序總和及總分均相同者,再以最優名序排定,或由評審委員議決之」,然而,從直播可以聽到評審完全沒有遵照要點評分,不但彼此直接公開討論各自的前三名人選,對話中竟然還出「這樣你決定,因為是你要訓練的,我們尊重你⋯⋯」「我們現在就是替你選⋯⋯」甚至先批評選手的儀容,再決定其名次並寫上評審單的書面紀錄,種種行為不但違反競賽的實施要點,也嚴重偏離語文競賽的本質。
事件發生之後,受害學生的學校行文給大會與縣府,希望能夠得到合理的解釋;然而,就算評審明顯違反「比賽規則」,但大會和縣府承辦人員卻不斷閃躲,只以「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拒絕受害學生與學校的申訴。
學生質疑,評審是由大會主辦學校所聘任,大會應有責任監督評審遵循縣府、大會所明訂的競賽實施要點明訂事項,如今評審違規、失言,卻以一句「本府予以尊重」帶過,甚至還道歉表示「因委外廠商作業疏失致生紛擾,深表歉意」,參賽者遭受評審不公卻無處申訴,縣府卻針對直播外流致歉,處理過程令人匪夷所思。
學生認為,「每位選手都是經過長久準備才能走上比賽講台,口音來自母語,外型也有先天遺傳的限制,一旦不符合某位評審的偏好,就在彼此商量下喪失全國賽參賽權,那麼誰還願意參與訓練、投入比賽?學生的參賽生涯有限,實在禁不起一次的不公。」雖然無法改變這次的結果,但也希望藉由自己的遭遇,來警惕大會、警惕評審團,確保未來同樣的遺憾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