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洪男不滿前女友與葉男交往,竟持刀刺殺葉男,一審逃死。(圖/翻攝畫面)
台南科學園區去年12月29日,洪姓嫌犯(30歲)不滿胡姓前女友跟葉姓同事交往,竟持刀刺殺葉男,又將其載到停車場點燃汽油活活燒死。檢方認為洪男行兇手法兇殘求處死刑,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洪男被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在南科面板大廠擔任作業員的洪男,曾多次騷擾前女友新歡葉男,去年12月29日,得知葉男加班到清晨4點便埋伏堵人談判,雙方爆發在大馬路上發生口角,洪男持刀刺殺葉男,接著再將人放置在機車腳踏板上,載到停車場點燃汽油活活燒死。
▲洪男活活燒死情敵一審逃死。(圖/翻攝畫面)
警方在案發3小時後逮到洪男,並依殺人罪移送地檢署,檢方偵結起訴,認為洪男行兇手法兇殘,且犯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當庭向法官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洪男於談判時失控,萌生殺人犯意,也非「無差別殺人」,且其行為手段客觀上難以引起他人仿效,且尚非無可教化,依殺人等罪判處洪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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