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遭控男友寄生國會,高虹安喊告媒體。
新竹市長選戰發展大家都在看!國民黨候選人林耕仁日前大錘一擊,驚爆民眾黨高虹安李姓助理疑為另有兼職的國會公費助理,引發討論;疑似不滿戀情被討論,高虹安揚言對媒體提告,但律師黃帝穎指出,高虹安辯稱公費助理兼職沒違法,李姓助理也發聲明稱非人頭助理,「高虹安辯詞的三大缺漏」。
黃帝穎律師說明,實務上,檢調偵辦民代詐領助理費案,必然會追查基礎事證,高虹安與其等到被檢調追問,何不先向社會解釋清楚?
1.李姓助理領走多少公費?金流?
因為公費助理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因此所領的公費多少,必須與其公務的對價具相當性。且領走公費的金流也是必查項目。
2.李姓公費助理公務與兼職如何分配時間?
雖然法未禁止公費助理兼職,但每個人一天都是24小時,若李姓助理領公費全薪,則如何分配公務與本身事業的工作時間,當然必須面對檢驗!
3.李姓助理的工作內容及任務為何?有無證據及同事可證?
高虹安辯稱李姓助理有完成任務,該李姓助理也聲明非人頭助理。實務上,檢調會衡酌該助理實際工作內容與公費對價是否相當,也會就其工作內容調查證據(如在職期間的工作日誌、會議紀錄等),及有無同事就該助理實際工作內容作證?並非僅以單一辯詞為斷!
黃帝穎律師還說,檢調也可能衡酌其他助理所領公費及工作情況,對比李姓助理所領公費及兼職情況,判斷其所領公費是否相當!
詐領助理費可判七年以上徒刑!黃帝穎律師列出,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