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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質酒駕男爛醉撞飛一家四口害1死3重傷 遭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當時監視器錄下黃男駕駛BMW撞飛林男一家人。(資料照/翻攝爆料公社)

▲當時監視器錄下黃男駕駛BMW撞飛林男一家人。(資料照/翻攝爆料公社)

高雄愛河去年12月26日當晚發生一起酒駕死亡車禍,男子黃子洋(38歲)明明知道自己已喝醉,仍執意駕駛BMW返家,但卻在途中經過愛河旁撞上正要過馬路的林姓一家四口,造成林妻身亡,林男及2名女兒重傷,該案當時震驚社會,黃男事後依殺人罪起訴,後來一審時依涉酒駕致死罪被判處7年10個月,目前還在上訴中,不過黃男羈押期將屆滿,高雄高分院仍認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

回顧事件,黃子洋當天下午自帶威士忌烈酒前往鹽埕區一間咖啡店消費,晚間7點多酒駕返家,途中行經河東路及國民街口時撞上林男一家四口,林妻當場傷重不治,林男及2名女兒都受重傷,事發至今10個多月,2名女兒都已經回學校上課,但林男仍在復健中,至今尚無法返回工作崗位。

肇事的黃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相當於已經爛醉的狀態,後來地檢署偵辦後將他依殺人罪起訴,直到今年2月開庭時,黃男當庭磕頭,並透過律師交出房產權狀表示自己的賠償誠意,該間房產位在小港區漢民路,市值約1600到1800萬;不過家屬並不領情,痛批黃男只想拚交保,反嗆對方就算磕頭「死去的人就可以回來嗎?這樣的照片根本噁心」;6月份召開辯論庭時,重傷的林姓父親也坐著輪椅親自到庭,但黃子洋及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沒有殺人故意,也對酒駕肇事感到後悔,而且當時是交通號誌是綠燈,在她發現林男一家後立即踩剎車。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7月1日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判處7年10個月,由於這起案件還在上訴中,且黃男的羈押期即將屆滿,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有逃亡之虞,因此從11月5日起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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