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民眾快篩陽性若沒依規定經醫師研判確診並通報,相關醫療權益會受損。(圖/擷取自指揮中心直播)
國內今(8)日新增24935個新冠肺炎(COVID-19)本土病例、39例境外移入、15人死亡(5/3以來新低)。本土疫情逐漸「下樓梯」,大家得知身旁的人確診已經見怪不怪,但一旦確診仍須隔離7天,導致部分民眾不願通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證實,確診不通報將影響當事人的醫療權益。
有媒體在今天的疫情記者會上詢問,如果快篩陽性的民眾出於某些原因不願經醫師評估進一步通報確診,但又想看病治療,是否導致就醫、拿藥等權益受損。
疾管署副署長、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直言:「會!」他強調,民眾發現自己快篩陽性之後,應交由醫師研判確診,再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在24小時內完成通報,否則醫療院所會受罰。
羅一鈞呼籲民眾一定要請醫師評估快篩陽性結果,不應用某些理由要求醫師不通報,否則醫生將觸法受罰。
羅一鈞指出,如果沒有完成確診的通報,後續醫師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清冠一號等程序會無法進行,勢必影響當事人的醫療權益,大家應以自身健康為重,依規定和醫師討論,依照醫囑取得相關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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