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陳姓婦人拒繳罰款,桃園分署直接扣押百萬存款。(圖/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一名61歲陳姓婦人名下的轎車因交通違規,遭罰共18萬6千元的罰金,但罰款積欠2年都不繳,今年9月被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扣押郵局內百萬存款,讓她不禁喊冤「車子是兒子在開,不應該罰我!」
陳婦名下的轎車,2020年10月開車行經桃園市八德區長興路與崁頂路口時拒檢還加速逃逸,遭到桃市交裁處裁處罰鍰18萬元;接著又在110年11月間,在大型購物中心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遭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裁處罰鍰600元。
由於陳婦遲未繳納2次違規滯欠的18萬600元罰鍰,全案被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調查後發現,陳婦郵局內有超過百萬元的存款,旋即發扣押命令,在一個月內強制提款18萬600元罰鍰。
但陳婦卻喊冤,表示車子都是兒子在開,不應該對她裁處。不過,桃市交裁處表示,汽車所有人對車輛有保管注意、篩選控管駕駛人,並擔保駕駛人行為合於交通管理規範之義務,本案陳婦並未申請歸責實際駕駛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以車主為受處分人,並無違誤。